长葛二高“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转变工作作风,净化育人环境,全面推进我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规范我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推动教育工作和谐发展,依据《2015年长葛市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整体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巩固教育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健全完善学校制度为抓手,以强化师德师风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通过教育教学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学校管理措施的细化与落实,着力解决当前师德师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现代管理制度,促进我校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内涵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切实加强我校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解决有法不依、有纪不守、我行我素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组成员管理行为,解决执行不力、政策棚架、执纪不严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师育人行为,解决为教不尊、为教不廉、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并以此为工作重心,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教育行风的根本好转,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依据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学生实际,科学制定课程计划,尽可能开足开全课程;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完善、细化学生评价机制;坚决禁用国家和省规定目录以外的图书和教辅资料;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规范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严禁各处室、各年级乱收费,确保学校经费规范、安全、有效运转;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的经费支出规定,严防乱开支;严格遵守招生制度,控制班额等。
(二)规范领导组成员管理行为。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制定行之有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发展规律、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具体做到:一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积极投身自主激励高效课堂等教研教改活动,坚持听课制度,着力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二是对教职工经常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挤占、挪用教育保障经费;四是杜绝乱收费,实行收费报校委会批准、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五是积极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将国家助学金真正发放到迫切需要的学生手中;六是杜绝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行为;七是杜绝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推销商品的行为;八是杜绝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行为;九是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正规渠道征订教科书和报刊,杜绝教职工向学生推荐、强迫购买教辅资料;十是推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形式,公开学生管理制度,公开帮困助学政策,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和网址,学校重大事项通过校委会、教代会集体讨论通过,确保学校运转规范;十一是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对招生、收费、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事项,通过公示、广泛宣传、主动告知、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十二是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明确职责,认真遵守学校值班规定,及时巡视和发现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杜绝重大事故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十三是及时发现和化解发生在教职工和学生当中的各种矛盾,认真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十四是坚决杜绝随意停课行为,保障学生学习的权利,尽可能地减少学校的负面影响。
(三)规范教师育人行为。
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不准,对违反规定结合学校规章制度进行顶格处理,必要时报教体局按照处罚条例顶格处理。
1、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宗教组织。
2、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事情。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音像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3、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维护学生权益,严格学生请假手续,做好课堂学生排查工作,保护学生安全,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关注特殊体质学生,关心学生健康。严禁不公正对待学生,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将学生撵出课堂。
4、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讲究教学艺术,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自主激励高效课堂,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准搞有偿家教,不为社会办学机构组织生源,不经学校批准不准带领学生外出参观考察,不得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5、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带领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构建书香校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布置体罚性作业。
6、要尊重家长,以恰当的方式方法与家长交流沟通。不准随意让家长到校,随意指责、训斥家长,不准利用教师职位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接受、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7、要爱岗敬业,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遵守教育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准擅自停课、缺课、酒后上课,上课迟到、早退,不批改学生作业,不准上课时间接打手机、看报刊杂志、坐着上课。
8、要诚实守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形成个性教学风格。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9、要关心集体,热爱学校,以学校发展为己任,确立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相互帮助,不准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谩骂殴打他人,搞帮派分裂活动。
10、要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作风正派,举止文明。不准在校园内衣冠不整、穿奇装异服、说脏话、粗话、吸烟,不准在工作时间玩游戏、打牌、下棋、看电影、看电视剧、到其他办公室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安排
“教育行风规范年”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上旬)
1、宣传动员。在4月6日(周一)教职工全体会上召开“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宣传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版面、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我校“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的目标要求。
2、制定方案。
根据市教体局“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校“教育行风规范年”实施方案,并报送市教体局。
3、学习讨论。
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市教体局和学校“教育行风规范年”实施方案,开展以“教育行风规范年”为主题的大讨论,明确“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在会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11月)
1、查摆问题。(2015年4月-5月)
认真对照“教育行风规范年”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采取“回头看”的形式,敢于“亮丑揭短”,一方面全面、客观地分析我校管理观念、管理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现状,认真查找我校在行风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每位教职工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言行举止等方面,找准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差距与不足,形成自查报告,交学校“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办公室。
2、征求意见。(2015年6月-7月)
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行评意见箱,召开师生座谈会、家长会,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
3、整改阶段。(2015年8月-9月)
学校和全体教职工要针对自查的问题进行梳理,结合征求意见内容,认真剖析,查找工作漏洞,结合实际制定出整改措施,对反映的问题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并予以落实。
4、建章立制(2015年10月-11月)
围绕市教体局和学校“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的主要内容,结合自查和整改措施,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出方案,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可行制度,废止不适用制度。经校委会和教代会讨论通过,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
5、强化督查。(2015年4月-12月)
坚持“以规范促发展”,建立“学校教育行风监督小组”,加大校内督查力度,主动接受市教体局、政风行风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员等教育行风规范监督检查机构的检查监督,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总结处理阶段。(2015年12月)
对我校“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市教体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对开展“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的先进处室、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和参与规范教育行风活动的积极性;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广大领导干部及教师在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全校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教育行风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把推行规范教育行风工作与完成本年度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任务、推动学校发展结合起来,把行风评议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处室、年级责任制,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具体工作主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推动“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工作的不断深入。
(3)落实责任、严格追究。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校委会成员、各处室和各年级主任、副主任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工作相互推诿,敷衍了事,虎头蛇尾等“三官”行为的,取消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对所分管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顶风违纪的,除取消分管副校长和主任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外,对教职工本人予以取消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由本人予以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报市教体局予以党政纪处分,直至清出教师队伍。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加大“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定期编发“教育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学校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将自查、整改、创新制度贯穿于教育规范管理活动全过程,扎实推进教育行风建设,让广大师生员工熟知学校规章制度、管理要求,从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建立起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进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组织领导
我校“教育行风规范”活动在市教体局领导下开展,成立长葛二高“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活动具体开展。形成校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各年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15年4月1日
长葛二高“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体局《长葛市教育行风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教育行风规范年”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师伟华
副组长:乔铁军
成 员:孙保建 李建伟 孟凡凯 翦喜灿 刘本灿
办公室主任:翦喜灿
办公室副主任:王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