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及时全部就寝,学校要求所有年级执行如下规定:
1、班主任查寝由年级负责,时间:熄灯前10分钟到岗签到,熄灯20
分钟后到年级值班主任处签退。校领导、教育处不定时抽查班主任到岗情况,不到者通报并扣分。
2、寝室 “一报三查一汇总一反馈”制度。
(1)一报:每天晚上由各寝室长在熄灯前5分钟,向每楼寝管人员汇报本寝室人数(零汇报),如有缺寝如实汇报并由寝管人员记录所缺学生名单。
(2)一查:值日班主任每晚每层楼至少抽查3个寝室,并记录交寝管人员处。
(3)二查:值日的校级领导每寝楼至少抽查3个寝室,将抽查结果报寝管员并记录在当晚值班日志上。
(4)三查:每天由年级值班主任带领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纪检部成员抽查(每楼每层至少抽查3个),并将结果报寝管人员处。
(5)一汇总:
(6)一反馈:寝管人员每晚10点、11点、12点三次巡视寝楼,检查学生就寝纪律,第二天将前晚检查结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