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值此2022年春节将临之际,市环委办和禁放办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问候!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战,请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社会的希望、家庭的寄托。为了给孩子学习、生活和成长创造更安全、更有序、更健康的环境,少些噪音影响、少些安全隐患、少些环境污染,请同学和家长们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孩子的守护人和示范者,请广大家长朋友们:
主动做好“安全提示”。叮嘱孩子不燃放烟花爆竹,远离燃放现场。
自觉当好“示范表率”。带头不违规燃放、不买卖非法烟花,模范遵守新法规,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表率。
积极参与“全民治理”。主动当好禁放宣传志愿者,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遵守新法规,积极参与社区禁放看护和邻里守望,自觉清理身边隐患、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主动举报违法行为,维护好孩子身边的安全环境。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及时奖励。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2965161,各区选择:建安区5136536魏都区5056110,示范区3376600,开发区8585369,东城区2959961。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市环委办和禁放办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祝孩子学习进步、快乐健康!




监制:李建辉
编辑:卢婷婷
邮箱:cgeg****@163.com
地址:长葛市新华西路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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